好消息!办理不动产权证能领消费券!
小伙伴们,你听说了么?
淄博市不动产权证消费补贴开始啦!
活动期内
全市已完税且办理住宅及商住不动产权证(一手房)
购房个人都能领取啦
揣着券,国庆购物走起!
开展不动产权证消费券活动,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
第一,可以激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时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二,可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暖,进一步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
第三,可以让利于民,财政拿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给予购房人消费补贴,同时帮助商家拉回客流,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
活动期间成功办理一手住宅或商住不动产权证的购房个人。
第一阶段:2020年9月28日—2020年12月31日
按照缴纳契税金额10%生成消费券,每张面值100元;
第二阶段:2021年1月1日—2021年4月30日,
按照缴纳契税金额7%生成消费券,每张面值70元。
需要说明的是,契税不足1000元的部分不生成消费券。
这次消费券的领用平台是市大数据局开发的“淄博服务”APP,用户可在各大应用市场下载安装。符合条件的用户不需要手动领取,办理完毕不动产权证后1个工作日后,实名认证登陆“淄博服务”APP即可在“我的消费券”栏目中查看自动生成的消费券,消费券有效期限150天。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用户结账时在“淄博服务”APP不动产权证消费券页面点击“去使用”按钮,向收银员出示消费券二维码或券号,商家通过扫码实现消费券的核销,单次消费不限制消费券使用张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