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发布10项注意!张店全覆盖“地毯式”检查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科学指导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以下简称“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储运企业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冠肺炎病毒通过冷链食品生产、运输、贮存、销售等环节传播,更好的保护群众身体健康,2020年10月21日,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依据相关技术指南,结合工作需要,编写了《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十项注意》,供相关生产经营者参考学习。
冷链食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
十项注意
冷藏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以下简称“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冷库经营者,快递企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注意:
1.企业应当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2.设立企业测温点和临时隔离点,储备足够数量的疫情防控物资。
3.做好员工14日内行程及健康状况登记,建立上岗员工健康卡。
4.上岗前14日内直接接触冷链食品的新进员工、临时用工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接受核酸检测。
5.加强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实行“绿码”上岗制。
6.开展健康宣教,引导员工掌握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和技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自我防护意识。
7.物流仓储企业落实实名登记制度、验视制度、可疑物品报告制度,运输、储存进口冷链食品时,应当索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8.凡购进进口冷链食品的,须于购进食品到达市区前24小时向目的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验证明》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9.生产企业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进口时应查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合格证明》方可入厂生产。
10.按要求注册使用“山东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系统”(http://117.73.254.122:8099),主动上传冷链食品来源和去向信息,报备冷库、用具、运输车辆、从业人员信息,确保冷链食品可追溯,生产经营场所、运输车辆、工具用具、食品、从业人员要核酸检测。
11.运输进口冷链食品过程中不得擅自开箱,每批次食品运输完毕后,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对车辆和冷藏箱内外壁实施全面消杀。非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在运输食品前应对车辆进行一次彻底清洗消毒。
12.冷冻库经营者在冷链食品入库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处理。对食品转运存放区域、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用品用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13、冷链食品进入生产车间前应对食品外包装实施消毒处理。
14.定期对冷冻库、保温冷藏设备设施等进行清理和消毒。
15.工作人员进入分割、分装区域前,应当更换工作衣、鞋,走过消毒池,做好手部清洗消毒。工作结束后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排水沟,然后使用消毒剂充分喷洒或擦拭消毒,再用清水冲洗。
16.冷链食品拆去外包装后,配置50mg/L次氯酸钠溶液作为解冻水,将冷冻食品置于解冻水槽中,解冻约3小时。
17.接触冷链食品的设备、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应当每班用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可移动设备,如工作台、砧板,清洗时要将表面的肉屑用钢刷清除;不可移动的设备,如绞肉机、切片机、搅拌机、包装机、锯骨机等要将表面的肉屑清除干净;然后用消毒液喷洒消毒,再彻底洗净。
18.分割、分装车间要加强通风换气。优先选择自然通风,如不具备条件可辅以机械通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采用全新风模式,关闭回风系统。应当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检查、清洗、消毒,确保运行清洁安全。
19.每天产生的边角料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加盖密闭,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消毒处理。对冷链食品原料外包装按照医用废弃物处置方式处理。
20.控制会议频次、规模、时间,提倡视频、电话等线上方式。现场会议应加强开窗通风,保持人员间隔并佩戴口罩。
21.食堂进入口可设置洗手设施和免洗手消毒剂,错峰用餐,减少人员聚集,用餐时避免面对面就坐。
22.安排专人对办公区域等人员活动场所和相关物品定时进行喷洒或擦拭消毒。对门把手、楼梯扶手、电梯按键等频繁接触部位应适当增加消毒次数。
23.冷链食品装卸人员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面屏、围裙、胶靴等。结束装卸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24.加工包装人员处理冷链食品时应当穿戴工作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手套和工作服等,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加工包装人员结束生产后,按规定流程洗手消毒,其工衣应与其他员工工衣分开清洗、消毒。
25.其他岗位工作人员进入岗位前应先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按岗位要求穿戴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26.销售场所、工具、容器、操作台等物体表面用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进行充分喷洒、擦拭或者浸泡消毒,消毒作用30分钟。
27.一旦接到当地疾控机构通知有新冠病毒阳性样本,应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物品和环境采取及时应急处置。
28.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排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并按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
29.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屠宰企业、集中交易市场、冷库、商场超市、专营店、餐饮服务单位、客货运场站、冷链物流、冷链运输、外卖快递等行业(场所)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从业人员,以及其他无防护状态下与上述人员有直接接触或参与相关工作的冷链食品相关人员,每14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30.对在港口等口岸区域从事装卸搬运人员、从港口等口岸区域向冷库等场所运输的人员、在冷库等场所从事装卸搬运的人员以及其他在上述场所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人员,要在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后3—5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连续作业超过5日的每5日检测1次;完成本次作业及检测结果出具前,在固定或相对固定场所轮班休整,实行闭环管理,尽可能减少与其他人员接触。
31.对其他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每7日进行1次核酸检测。
32.建立核酸检测记录台账,对满14日没有更新核酸检测记录的人员及时组织检测,没有14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上岗工作。
近日
为了加强冷库冷链食品监管
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检查了7家冷库单位
和200余家冷库冷链食品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加强冷库冷链食品监管,有效防范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污染风险,实现冷库环节精准防控,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7家冷库单位和200余家冷库冷链食品经营业户,进行了全覆盖“地毯式”检查。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台账、询问情况等方式,重点对冷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冷链食品经营业户查验进口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海关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生肉产品“两证一报告”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