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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227家企业拟吊销营业执照!

齐点淄博 2020-11-12 14:00:59 阅读量:

2020-11-12 14:00:59

近日
淄博经济开发区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拟吊销营业执照公告
涉及227家企业

淄博经济开发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按照原国家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6〕97号)、《山东省工商局关于持续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工作的通知》(鲁工商办字〔2017〕269号)及《淄博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方案》(淄工商企字〔2016〕85号)要求,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两个年度(2018年、2019年)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或未进行纳税申报、未缴纳社保金的企业。对上述范围内市场主体,经核查确定其已不再开展经营活动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淄博市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工作方案》的要求,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辖区内连续两年未年报企业进行了摸底统计,形成了《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之后通过区组织人事部、区税务局对名单内企业的社保缴纳和纳税申报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淄博经济开发区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未缴纳社保金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拟对淄博金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92家市场主体吊销其营业执照。请相关企业于11月27日前,及时补报年报并到经开区市场监管局移出异常名录,或者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窗口主动办理注销登记。对逾期仍未办理相关手续和未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淄博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对其进行吊销。
特此公告

(点击图片查看大图)





沂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按照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要求,我局将于2020年11月至12月,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集中清理。

此次清理的对象是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长期停业未经营的企业。对上述范围内市场主体,我局亦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营业场所)取得联系,经与税务部门核查比对确定其两个年度以上未申报纳税的,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清理规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沂源县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拟对沂源旺远商贸有限公司等135家市场主体吊销其营业执照。

请已纳入《沂源县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名单》的企业于2020年11月30日前到沂源县行政审批局综合受理登记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或向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异议,对逾期仍未办理注销登记和未提出异议的市场主体,我局将依法进行吊销营业执照。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沂源县城历山路5号

咨询电话:0533-2329709

沂源县行政审批局:沂源县城鲁山路86号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533-3618115   0533-3618117

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可登录“ http://www.yiyuan.gov.cn/”( 沂源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告)、 “沂源县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查询。

特此公告


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

(点击图查看大图



来源:淄博经济开发区、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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