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8人入选!
关于对第七届齐鲁乡村之星人选
进行公示和考察的通知
▽
王明光 男 山东乐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侯 锋 男 淄博淄川裕翔德富硒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李洪涛 男 山东巧媳妇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樊东仁 男 山东凤凰山生态渔业发展有限公司
毛民基 男 桓台县泓基农业专业合作社
陈丙福 男 沂源县南鲁山镇北流水村
王庆华 女 淄博益君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孙朝霞 女 淄博荒土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办法》(鲁政办发﹝2015﹞135号)规定,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组织评审,遴选出150名第七届齐鲁乡村之星人选。为进一步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决定对第七届齐鲁乡村之星人选进行公示和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和各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公示期为12月3日至12月9日。推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的公示工作应于12月11日前完成,可以采取在显要位置张贴公示公告,单位网站、内部局域网同时公示等多种易于周知的方式公示。公示期间,如对人选相关情况有异议,可以直接向单位人事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也可向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时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考察。公示期满后,各市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人选的考察。重点考察本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社会贡献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要审查人选申报时综治、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听取所在单位对其综合表现情况及公示情况的介绍,听取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考察人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对其廉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的介绍,与所在单位5名以上同志个别谈话,查看反映其本人工作业绩的证明、证书和实物等。
三、有关要求。各市推荐部门和人选所在单位,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公示和考察工作,认真受理对公示人选的举报和情况反映,仔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对每个人选均要写出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以市为单位对所有考察人选写出公示和考察情况报告,加盖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报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齐鲁乡村之星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接访时间:工作日8:30—17:00,接访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十亩园东街7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6房间。
联系电话:(0531) 82352839 82352840
电子邮件:sdnyrs@shandong.cn。
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鲁中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