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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I级应急响应!淄博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齐点淄博 2021-01-25 15:01:44 阅读量:

2021-01-25 15:01:44

1月25日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

红色预警启动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根据通知

淄博市于2021年1月25日14时30分

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

1月25日15时0分由Ⅱ级应急响应

升级为I级应急响应


根据通知,预计1月25日至27日期间,我市空气质量将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全市于2021年1月25日14时3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1月25日15时0分由Ⅱ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级应急响应。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措施。

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砂石料场、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

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

停止渣土运输,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在道路日常保洁的基础上,每天增加湿扫降尘作业频次。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至预警解除。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冬春季是雾霾高发季节

在雾霾天气中

细颗粒物(PM2.5)是“罪魁”

被公认为大气环境中健康危害最大的污染物

空气中的PM2.5超标

对呼吸系统疾病影响非常严重

 因此,出现重污染天气时 

 应尽量减少暴露 

 主要措施有……

1.应减少户外活动。

2.儿童、孕妇、老年人、心血管疾病和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

3.应及时关闭门窗,不要在室内吸烟,此外,还应避免烹炸等可能加剧室内空气污染的行为。如室内未安装新风机,应根据当地的空气污染情况,尽量避开污染高峰时段,每天开窗通风1-2次,每次10-20分钟。如室内人员较多,空间较小,则应适当增加开窗次数。

4.如有条件,可使用空气净化设备。

5.如必须外出,应尽量减少室外活动的时间和强度,并佩戴合格的口罩;外出回来及时清洗面部及裸露的皮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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