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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淄博将于4月至6月开展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齐点淄博 2021-04-02 15:39:09 阅读量:

2021-04-02 15:39:09

4月2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市安监支队支队长王凯就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有关情况向社会进行新闻发布。

本次行动主要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执法行动,聚焦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氨制冷、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为主攻方向,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执行、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全员隐患自查自纠、安全设施设备管理使用以及应急准备情况等内容。检查内容参照《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2020版)开展执法检查,结合企业安全管理实际,明确具体的执法检查内容。

据悉,全市应急系统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分三个方面交叉进行、同步开展:

(一)企业自查自纠、立查立改。各单位将执法百日攻坚行动精神和《山东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2020版)传达至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企业,督促其自主排查整改。对自主排查发现的隐患,各企业要及时整改,并形成自查报告备查。专业技术力量不足的,企业可聘请专家或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诊断式”检查。

(二)开展集中检查、严格执法。3月份,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和各区县应急部门按照市应急局《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异地执法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淄应急字[2021]1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异地执法检查活动。4月至6月份,每月集中一周开展指导执法,由市支队对各区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并抽查区县监管企业(每组每周不少于4家);市支队领导带队,监察室负责人任检查组长,聘用安全专家组成6个检查组,与区县执法人员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三)省市示范执法、重点督导。根据省厅通知,3月22日-26日、4月19日-23日,省厅督导组(省厅执法局人员、青岛市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重点对我市危化品和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督导检查,5月17日-21日、6月15日-19日,省厅督导组(省厅执法局人员、威海市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重点对我市钢铁、危化品和粉尘涉爆企业进行督导检查。市支队组成陪检组,与省督导组开展联合执法。

淄博广电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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