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山东试点实施!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据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
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
今后在试点地区,
男女双方也可在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来源:新华社 人民网
6月1日起,山东试点实施!
民政部5月19日宣布,国务院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据规定,
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
男女双方应共同到
一方当事人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
今后在试点地区,
男女双方也可在
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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