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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八部门重要通知:全面排查整治!特别是学校周边…

齐点淄博 2021-06-23 13:56:03 阅读量: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

2021-06-23 13:56:03

今天

淄博市教育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关于印发《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6月24日前,调查摸底阶段

7月1日前,排查整改阶段

对无证照的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治

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办、一律进行清理


图片


各区县、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相关单位:


现将《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1年6月21日


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迎检,经研究,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整治,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标准和职责


根据《2021年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淄文明〔2021〕6号),具体工作要求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依法依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程监管,切实规范校外教育培训秩序,确保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正确办学导向,做好无证照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工作”。


对照以上标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市人社局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市民政局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指导区县审批部门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相关审批工作,依法从严审批培训机构。市公安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执法检查,指导区县分局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内部安全防范措施、消防监督检查属地责任。消防救援机构负责对全市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或设置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的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校外培训机构,积极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工作,提供消防技术支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教育、网信、公安、广电、通信管理、“扫黄打非”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统筹做好校外线上线下培训的规范管理。校外托管场所按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校外托管场所安全管理的意见》(淄政办发〔2017〕48号)职责分工落实具体责任。


二、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调查摸底阶段(6月24日前)。各部门和区县按照市里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在迅速调研分析、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各自具体工作方案。


(二)排查整改阶段(7月1日前)。市及各区县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区域内特别是学校周边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逐个依法依规进行核实,切实规范校外教育、校外培训秩序,确保校外培训活动正确导向。对无证照的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治,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一律不得开办、一律进行清理。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部门职责加强对区县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巩固提升阶段(8月31日前)。市及各区县通过在主流媒体和网站分类公开校外培训机构名单,采取在每个培训场所亮证照经营、严禁超审批范围经营等方式,明确和公开校外教育、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培训、活动的相应资质,规范培训和活动的管理,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培训和活动的管理规定、设置收费公示,突出正确的主题内容、价值导向等内容。要加强矛盾纠纷调处排解,确保主流媒体无有关培训和活动内容导向方面的负面报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及各区县专项整治工作组要增强大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层压实部门职责和管理要求,逐级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联动监管、有效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分工,压实责任。注重多方联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基层综合相关执法力量,积极参与规范治理工作。


(三)强化督促检查。在各部门进行行业自查的基础上,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成专项工作组分区县进行检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依托网格化管理体系,做好培训市场的日常巡查工作。


联系人:张涛

联系电话:2793129

邮箱:zbjyjzcfgk@zb.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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