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十六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11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22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八个区县,其中,张店区3件,淄川区4件,博山区2件,周村区3件,临淄区4件,桓台县1件,沂源县1件,高新区1件,经开区2件,文昌湖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22个,其中水污染问题1个,大气污染问题11个,土壤污染问题3个,生态破坏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3个,其他污染问题1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1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288件。其中张店区20件,淄川区97件,博山区23件,周村区46件,临淄区36件,桓台县26件,高青县1件,沂源县18件,高新区8件,经开区17件,文昌湖区1件;共涉及环境问题288个,其中水污染问题38个,大气污染问题109个,土壤污染问题40个,生态破坏问题56个,噪声污染问题27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1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