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二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17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31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11个区县,其中,张店区5件,博山区7件,周村区5件,临淄区7件,桓台县5件,高青县2件,沂源县3件,高新区2件,经开区5件,文昌湖区4件;共涉及环境问题31个,其中水污染问题1个,大气污染问题12个,土壤污染问题6个,生态破坏问题7个,噪声问题2个,其他问题3个。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17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402件。其中张店区33件,淄川区129件,博山区39件,周村区64件,临淄区52件,桓台县41件,高青县4件,沂源县25件,高新区15件,经开区29件,文昌湖区7件;共涉及环境问题402个,其中水污染问题48个,大气污染问题146个,土壤污染问题67个,生态破坏问题77个,噪声污染问题37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2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