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权威发布 | 淄博:实施“田长制” 守好“铁饭碗”

齐点淄博 2022-05-24 11:59:06 阅读量:

2022-05-24 11:59:06

5月24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品质提升 走在前列”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汪德法就《淄博市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基本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为落实好“长牙齿”耕地保护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早预警”工作机制,实现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初始”,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共同印发《淄博市全面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考评奖惩5个方面明确了保障措施,确保“田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全面实施“田长制”。指导区县尽快出台县级实施方案,落实党政同责,由区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一级田长,健全管理体系,建立“田长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确保今年6月底前各级田长全部到岗到位,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定期调度所辖区域内“田长制”具体工作落实情况,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坚持数字赋能。进一步完善我市“田长云”管理系统,充分发挥数字化监管的效率优势,助力各级田长“日常巡田”、“上报问题”、“派发任务”、“监督监管”等职责可量化可考评,实现“田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质的提升。

强化政策激励。根据《淄博市耕地保护激励办法》,每年拿出1150万和350亩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激励耕地保护工作成效突出的区县、镇(街道)。将“田长制”落实情况列入市级耕地保护激励评价体系,进行量化记分,并作为推荐省级耕地保护激励区县的重要依据,充分激发基层耕地保护的主动性、积极性。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紧紧围绕“田长制”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政策,引导公众积极关注参与,增强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齐抓共管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良好局面。

记者了解到,实施“田长制”将给我市耕地保护工作和粮食安全带来深刻的变化和影响,加快实现耕地保护责任全覆盖、强化各级党委政府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面积、强化高标准农田管护,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记者 焦婷婷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