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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 事关孩子入园入学

齐点淄博 2022-06-30 10:29:53 阅读量:

2022-06-30 10:29:53

今天,淄博市教育局发布

《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入学

和幼儿园入园工作的通知》,

就义务教育阶段和学前教育阶段的孩子上学问题,

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预防接种证明

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

在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网上办”方面,进一步做好部门数据信息归集,优化招生管理信息化平台功能,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掌上办”工作。除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家长不愿意使用网络平台报名以及其他特殊情形外,不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提交纸质证明材料等,招生全部实现“零证明”“零跑腿”办理。

另外,简化入学报名材料。对有线下报名需求的群众,提供线下报名入学服务。线下入学报名要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等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不在报名时收取查验。

不得要求提供

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

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登记信息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在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方面,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证明材料。

实行义务段学校公民同招政策。按照中央有关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各区县按照属地管理履行好监管责任,对不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无故拒绝家长报名的,经查实后,依规严肃处理。

严禁采集幼儿家长

职务及收入等信息

根据规定,在学前教育阶段,须提前公布幼儿园学位信息。各区县将辖区内幼儿园地址、办园性质、计划招生数、优先配套小区等信息提前集中公开,原则上不少于5天。各幼儿园通过本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园门口和社区宣传栏等途径公开学位信息。各区县和幼儿园要公开招生咨询电话,畅通沟通渠道,及时为市民提供咨询服务。

简化幼儿入园信息登记,推行入园网上信息登记,报名时只登记幼儿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监护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幼儿家长职务及收入等信息,杜绝重复性信息采集。对线上操作确有困难的家长,提供线下信息登记服务。

另外,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方式进行招生,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接收服务区域适龄幼儿。公办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等方式录取,全力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学前段推行“幼随长”

招生录取方式

记者发现,在学前教育阶段,优化多孩家庭子女入园方式。推行“幼随长”招生录取方式,多孩家庭子女有“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园小班的幼孩可申请入大孩所在幼儿园同时就读。这是省内首次针对学前教育段推出的创新性惠民举措,将有助于减轻孩子求学和家长接送负担。

在义务教育阶段,淄博市将为多孩家庭提供同校就读便利。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可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

淄博市教育局局长孙英涛表示,近年来,随着国家生育政策的不断优化,多个孩子能否在同一所学校、幼儿园就读,以方便家长接送,逐渐成为家长关心的问题。去年,淄博推出义务教育入学掌上办受到家长欢迎,群众也很关心今年能否进一步提供更加便利的入学服务,能否进一步规范入学程序等问题。群众所思所盼,就是教育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更好满足群众就学需求,淄博市教育局制定了方便群众子女就学的便利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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