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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11月10日)

齐点淄博 2022-11-10 22:50:02 阅读量:

2022-11-10 22: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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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起,对淄博市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临淄区

解除临淄区金山镇蜂山社区蜂山生活区27号楼、齐陵街道淄河新村5号楼、辛店街道康城花园6号楼、金岭镇金岭五村西首生活区、齐都镇齐兴花园14号楼中风险区,临淄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博山区

1、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城东街道翡翠园小区(一期、二期)及周边底商

2、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域城镇东域城村

3、博山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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