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布关于调整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11月10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0时起,对淄博市下列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一、临淄区
解除临淄区金山镇蜂山社区蜂山生活区27号楼、齐陵街道淄河新村5号楼、辛店街道康城花园6号楼、金岭镇金岭五村西首生活区、齐都镇齐兴花园14号楼中风险区,临淄区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二、博山区
1、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城东街道翡翠园小区(一期、二期)及周边底商
2、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域城镇东域城村
3、博山区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