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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淄博一地发布通告

2025-05-28 11:40:08 阅读量:

2025-05-28 11:40:08

5月26日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

关于开展城市“十乱”整治工作的通告

关于开展城市“十乱”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提升城市品质,营造良好人居环境,现决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十乱”集中整治攻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市“十乱”整治内容:

(一)乱搭乱建。在城区主次干道及背街小巷沿路两侧、住宅小区内违章搭建的车库、车棚、晾衣棚、杂物间,违章搭建影响整洁、美观、有安全隐患的建筑物(构筑物),私拉电线、空中飞线充电等行为。

(二)乱摆乱占。擅自在城区道路两侧、住宅小区、背街小巷及公园广场周边摆摊设点、堆放废品杂物,以及超市、饭店、修车洗车等商家店外经营、作业、展示商品或摆放货物等行为。

(三)乱扔乱倒。随意倾倒、抛洒或堆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装修)垃圾、煤灰、污水和大件废物等行为。

(四)乱贴乱挂。随意张贴、涂写、刻画悬挂条幅、散发宣传品等行为;未经批准擅自设置牌匾广告、电子显示屏、充气模型、流动广告车等广告设施的行为。

(五)乱停乱放。违规设置车位锁、隔离桩(柱、墩)等障碍物的行为;“僵尸车”占用公共空间长期停放、不移动或不使用的行为;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的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妨碍车辆和行人通行等违法停车行为。

二、属地街道、相关单位、经营商户和广大居民应自觉遵守“门前五包”责任制,自觉维护市容和环境卫生,主动制止管理区域内“十乱”违法行为。对违反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城管执法、公安交警等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对干扰或阻挠执法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鼓励广大市民群众积极举报“十乱”违法行为线索。监督举报电话:0533-2920517。

四、本通告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5月26日

源:掌上沂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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