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赔付20万!9月19日零时起实行!
终于要落地了!
01
交强险责任限额提至20万元
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具体如下:
“这次改革是把交强险对生命的保障根据国民经济的收入水平来作一个安排,这是最合理的。2008年,我们全国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近2万元,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在交强险项下可以支撑40%的赔偿。也就是说,车主要通过商业保险或者通过其他渠道来补偿60%的赔偿。
到2019年,我们国家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经接近4万元,按照目前的标准,一旦出现问题,车主如果不买商业保险,他就要承担85%的赔偿。所以在讨论车险的问题时,首先要把交强险这个问题处理好。”郝演苏说。
02
商业三责险最高限额提高
《指导意见》将示范条款的商业三责险责任限额从5万-500万元档次提升到10万-1000万元档次。
03
商业险主险责任扩大
保险责任方面,新的机动车示范产品的车损险主险保险责任增删了这些内容,为各位车主朋友提供了更加全面完善的车险保障服务。
增加了
机动车全车盗抢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玻璃单独破碎
自燃、发动机涉水等
保险责任
删除了
事故责任免赔率
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
免赔约定
删除了
实践中容易引发理赔争议的
免责条款
04
商业附加险费用率下调
05
费率系数范围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