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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在崛起|临淄:全区普惠性幼儿园92所 约占总数九成

齐点淄博 2020-11-02 17:54:09 阅读量:

2020-11-02 17:54:09

新建、改扩建加固幼儿园80所;95%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条件标准;10处镇(街道)中心园全部通过省级认定;临淄区累计认定普惠性幼儿园92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86.8%……这些数字见证了近两年临淄区学前教育迈出的坚实步伐。

近年来,临淄区认真落实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持续在扩增资源、健全机制、提高质量上下功夫,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完善经费投入和队伍管理机制,大力实施依法办园和科学保教,有效提升了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教育部门提前介入

完善小区配套园建设

9月24日,是新建的临淄区实验幼儿园淄江南园开园第一天,很多社区居民为这项工程纷纷点赞。

“开园第一天参观了幼儿园,硬件软件以及老师的整体素质,我们都很满意!”临淄区实验幼儿园淄江南园学生家长孙女士告诉记者,幼儿园不仅条件好,收费还便宜,最重要的是方便,在家门口就能上公办园了。

临淄区实验幼儿园淄江南园是临淄区小区配套园建设项目之一,去年启动建设,今年秋季招生。近年来,受城市化进程加快、棚户区改造等影响,临淄区新建居民小区数量和入住人口持续增加。临淄区《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的意见》要求,“凡新建居民小区每3000—5000人口设置一所6个班以上的幼儿园,新建小区配套园应当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面对幼儿园在具体规划和建设过程中部门权责不协调不充分等制约因素,临淄区进一步建立完善跨部门协调机制,强化了教育部门在配套园规划和建设中的权责,要求在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报批前,规划部门就配套园的详细规划、住建部门就建设条件意见书,必须书面征求教育部门意见,确保教育部门提前介入小区配套园建设,行使配套园建设中规划、监督、验收的权责。

同时,针对新建小区配套园建设用地划拨到教育部门后难以落地的问题,临淄区进一步完善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将小区配套园立项、手续办理、建设、装修、内配、绿化、移交等内容全部写入意见书,作为相关地块土地使用权招拍挂的要约内容,由开发商负责办理一切手续及建设,确保建成后无偿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

除了小区配套园建设,临淄区还规划投资5000余万元,启动了皇城镇4所幼儿园建设,其中3所已于今年秋季投入使用,进一步满足了乡镇适龄儿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

激励政策接连出台

普惠园队伍不断壮大

“幼儿园能健康快速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在师资上,定期组织我们教师参加培训,提升了办园质量;在经费上,落实每生每年810元的补贴,保障了幼儿园发展。拿我们集团的水木幼儿园来说,共400余名幼儿就得到了32万元的补贴,有了这个补贴,教师的工资补助有了保障,教师队伍更加稳定了,向心力更强了。以管理为本,靠质量立园,幼儿园可以更好地得到持续发展。”10月30日,英地学前教育集团总园长王振英告诉记者,在各项学前教育发展政策支持下,办好幼儿园越来越有信心。

普惠性幼儿园的高质量发展得益于临淄区实施的普惠性幼儿园激励政策。为了引导民办园向公益性、普惠性方向发展,临淄区于2015年出台了《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对认定为普惠性幼儿园的实施政府补贴。2019年,又将普惠性幼儿园纳入生均公用经费范围,享受每生每年810元的生均经费补助。

一系列优惠政策的出台,促使临淄区越来越多的民办园加入到普惠性幼儿园行列。截至目前,临淄区累计认定普惠性幼儿园92所,占全区幼儿园总数的86.8%。

每年投入近1200万元

为学前教育赋能解忧

临淄区从2011年开始,每年投入450万元,对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进行考核定补、创优定补和督导奖补,给幼儿园健康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该区各镇(街道)从2011年开始每年总投入280余万元,实施幼儿教育券制度,直接发到幼儿家长手中,提高了家长送孩子入园的积极性和幼儿入园率。从2018年开始,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券投入增长到360万元。

2018年底,临淄区落实相关规定,将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810元,在全市率先足额落实,进一步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赋能解忧,区财政每年投入近1200万元。目前,临淄区普惠性幼儿园前三季度生均经费已全部到账,第四季度经费将于本月中旬到位,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行发展。

资金问题解决了,幼儿园教师“难招难留”的问题也得到了破解。从2019年开始,临淄区积极探索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将实验幼儿园、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共核定教师编制604个。

“我们每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教师,截至目前已招聘107人,大部分都补充到农村幼儿园,优先对农村幼儿园均衡发展提供支持。”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学军说,“下一步,临淄区继续完善公办园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在为非在编幼儿教师足额缴纳“五险一金”的基础上,探索统一农村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并明确规定将不低于5%的生均公用经费用于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教师待遇和专业素养,让幼儿园教师招得来、留得住、干得好。”

来源:鲁中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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