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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治项目助力脱贫攻坚——淄博市自然资源土地整治机构项目扶贫

齐点淄博 2021-03-01 15:12:04 阅读量:

2021-03-01 15:12:04

近年来,淄博市自然资源土地整治机构把扶贫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脱贫攻坚始终走在全市前列为目标定位,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工作质量,努力取得更大成效。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土地整治机构以土地整治项目为载体,坚持问题导向,瞄准具体问题和重点难点,做好项目扶贫,创新方式方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出具有淄博特色的扶贫路子。土地整治机构通过立足各自职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明晰、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通过土地整治项目提升农村综合生产和群众生活条件,筑起土地基础性方面的“梧桐树”,引来多部门多产业联合扶贫攻坚的“金凤凰”,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效率和精准度,确保脱贫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不断提升脱贫效果。

一、背景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 年)》在对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时,多处提到要加强土地整治,充分表明土地整治已经成为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举措,土地整治在促进农村扶贫开发方面的平台作用日益受到中央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淄博市土地整理中心作为淄博市自然资源土地整治机构,结合淄博市实际,将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集中行业优势,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工作中践行“结对帮扶献真情,项目推进下实功、土地整治见实效,助力脱贫攻坚”新思路,将扶贫攻坚与国土整治主导业务相结合,把政策、资金和项目向脱贫攻坚事业倾斜,多措并举落实扶贫工作,着力对全市474个贫困村发展需求方面整治资金重点倾斜、项目改善基础、增加“造血”功能,倾心尽力帮助贫困村实现脱贫目标。

二、做法

1.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助推扶贫

“十二五”至“十三五”期间,全市土地整治机构共组织实施了 97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146万亩。通过项目的实施,坑塘清淤、新建拦河坝、新打机井、新建机房、购置安装水泵及配套灌溉管理、修建沟渠、清挖排水沟、新建农用桥、新建过路涵、新修硬化田间道等举措,通过在项目区内修筑道路,增加灌溉设施,提高了项目区内农田灌溉、排涝能力和道路通达度,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大改善,告别了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恶劣环境;提高了耕地质量,生态环境、田间生产小气候得到了明显改善,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生态系统。同时,项目的实施吸引当地农民工参与,还增加了贫困村农民收入,提高了生活水平。

2.以“土地整治+”加强耕地保护,引导农户致富。市局与市扶贫办联合举办了土地整治助力扶贫工作培训班, 20个重点镇(办事处)镇长(主任)、市委组织部选派沂源县的22个重点村驻村工作队等10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使与会人员明确了,可以以耕地占补平衡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为平台,借助土地整治+“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土地流转、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等诸多形式,助力扶贫工作。同时,创新“耕地占补平衡”反哺贫困村措施,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增加增减挂钩指标,实施占补平衡类项目增加占补平衡指标,把指标收益优先用于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沂源县确定,每新增1亩耕地奖补项目所在镇村2.5万元,仅此一项,就可解决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不低于3万元的脱贫标准问题,其他区县也制定了不同的奖补政策,形成的占补平衡指标可以在全市范围内交易,按现行的市场价格每亩约13~15万元,预期效益可观。上述举措,既保障了经济发展用地又保护了耕地,改善了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形成的占补平衡指标还能转换成可观的收益,利国惠民助力扶贫成效明显。

3.通过占补平衡项目助力扶贫攻坚

全市加大占补平衡项目工作力度,合理开发全市宜耕后备资源,搞好内部挖潜,把实施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作为工作重点抓实抓好。近年来,全市新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万亩,新增耕地惠及项目区农民群众实现增产增收。以沂源县为例,仅2017年,县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土地整治项目,共计投资2181.11万元,分别在悦庄镇、鲁村镇、大张庄镇、西里镇、石桥镇、南鲁山镇等实施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区涉及14个贫困村,计划18年5月底竣工;近期针对悦庄镇贫困村,投资1000万元左右涉及6个村其中含8个省定贫困村内建设土地整治项目,以新增耕地带动农户增产增收、脱贫致富。在利用社会资本投资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上,优先重点考虑对全县140个省定贫困村。一期工程涉及贫困村25个,项目区总面积56.9437公顷(854.16亩),拟新增耕地54.0111公顷(810.17亩)。二期工程涉及贫困村51个,项目区总面积257.2461公顷(3858.69亩),拟新增耕地218.6592公顷(3279.89亩)。通过实施该批项目,政府的奖励资金可以投资新项目、贫困村增加的耕地可以进行土地流转,将极大增加了村集体的经营性收入,为脱贫攻坚注入了新的活力。同时增加的新增耕地极大得缓解了全县乃至全市的占补平衡压力,可谓一举多得。

三、启示

其一,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及其土地整治机构的项目扶贫是解决贫困村发展的基础性支撑。优质的耕地和良好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是农村发展的基础,留有绿水青山好地,才能赢得金山银山。自然资源土地整治机构正是加强了对扶贫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到了扶贫工作的重要地位和特殊性,真正把各项优惠政策用足、用好、用实。在实施农村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和生态文明村建设“三大会战”中,切实加大了对贫困村的倾斜扶持和照顾力度,帮助贫困地区当地群众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调整了产业结构,发展了特色经济,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标。

其二,结合部门职能、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紧扣贫困地区发展矛盾因素,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特色搞建设。倾斜政策、打牢基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做强产业。在项目安排、工程措施上给予贫困地区大力倾斜,以高标准农田、产业化发展等项目为抓手、以加大土地流转为助力,提高贫困地区高标农田效益,发挥土地整治机构可以调配山水林田湖等自然资源的优势,拓宽扶贫增收渠道,推动贫困地区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种养模式。

其三,适应新形势、开拓创新,发挥新动能,统筹整建制村镇全域发展需求,做深做细土地整治机构助力扶贫攻坚工作。自然资源土地整治机构下一步应再找准差距抓落实,严格要求保成效,创新机制抓落实,创新制度,将部门政策最大限度向边远贫困乡村延伸。通过优化贫困地区项目申报规模门槛、“打包”土地治理项目专项扶持贫困乡村等措施,最大程度改善贫困乡村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开拓市场,借助乡村振兴、“互联网+”等注入扶贫创新发展新活力,更好地发挥部门在扶贫攻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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