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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加强责任落实,做好移动污染源治理

齐点淄博 作者:孙颖秀 2021-08-19 15:55:13 阅读量: 来源:高青县融媒体中心

2021-08-19 15:55:13


要实现建筑工地移动污染源治理工作实现突破,落实主体责任是关键。为认真贯彻落实好全省和全市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指示要求,高青县住建部门进一步明确和压实移动污染源治理三个主体责任,即首要责任、主要责任和监理责任。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移动污染源治理工作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对建筑工地移动污染源治理工作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对建筑工地移动污染源治理工作负监理责任。同时,县住建局以问题为导向建立清单逐项销号,对管辖范围内建筑工地移动污染源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全面摸排,建立建筑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清单,坚决清退未喷码或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每一个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除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外,进一步明确了监管责任人,若某项目多次出现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则在处罚相关责任单位的同时,对监管责任人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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