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身馆随意涨价 消保委依法维权助退费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祝塘分会成功调解一起养生馆乱涨价消费者无法退费的消费纠纷。最终,商家退还余额,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前不久,消费者陈女士在江阴市祝塘镇某养生馆办理了会员卡,充值了1000元,商家表示每次服务费用是46元,陈女士一共去了3次。后该店进行装修,服务费用涨到了69元,陈女士又去了两次后,认为该店随意涨价不合理,要求退余额,商家表示拒绝。于是陈女士向江阴市消保委祝塘分会投诉,要求商家退还余额。
消保委祝塘分会接诉后,立即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商家负责人表示,他们对店内进行了装修,并提高了服务质量,所以增加了服务费用。而陈女士认为,当初办卡时说好了每次服务费用是46元,现在他们重新装修了就要涨价,违反了当初的约定。
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对商家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江苏省消保委发布的《江苏省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式消费卡退卡办法》第六条规定,在明示的预付费有效期限内,经营者不得提高承诺的商品、服务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条件。未明示预付费服务有效期限的,经营者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擅自提高承诺的商品、服务价格或增加服务限制性条件。否则,消费者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经营者应当一次性返还预付费用中未消费金额。养生馆既然当初和消费者约定了每次服务费用46元,就应当履行约定。
经过分会工作人员的调解,商家同意退还陈女士卡内余额,双方达成和解,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本文来源:中国消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