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担当 勇于作为 ——淄博公安交警的2020
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及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服务民生大局,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创满意”为重点,依法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违法,拉网式排查整改道路隐患点段,狠抓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监管,深入推进“零酒驾”创建、“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主题教育活动,保持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
2020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24%、15.44%。支队车管所连续6届蝉联“全国优秀车管所”,博山大队车管所被评为“全国优秀县级车辆管理所”;电动自行车挂牌登记测评绩效位列全省第一,淄博市公安局荣立集体二等功,交警支队荣立集体三等功。年内,全省先后召开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视频推进会推广淄博交警工作经验;全省公安交警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现场推进会在淄博市召开。“零酒驾”创建工作被市委市政府、《人民公安报》、《大众日报》发刊肯定;“警保医”联动工作经验被《山东高管信息》、市委《决策参考》予以推广介绍。
忠诚担当,提升服务大局水平
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公安交警部门作用,躬身入局、主动作为,全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保驾护航。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联合相关部门设立24小时检查点,筛查入淄车辆62.4万余辆,协助检测91.7万人次,劝返机动车1.4万辆次。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排查、研判重点疫区入淄车辆,及时推送有效车辆数据跟踪查控,确保了“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出台《保障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条措施》,优化通行证办理渠道,改进车驾管服务模式,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生活所需。
全警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开展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在中心城区打造48处文明交通示范路,在重点路口安装不礼让斑马线抓拍系统,实行“路长制”、“岗长制”,综合查纠乱停车、不各行其道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良好交通秩序;免费为162.7万余辆电动自行车办理挂牌登记,实行规范管理;全面排查交通安全设施,及时维护完善,提升了城市形象,为全市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四连冠”贡献了交警力量。
坚守路面,提升交通管控水平
全警全力“压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持续好转,交通环境明显改善。
科技赋能精细管控。建成应用交警支队“情指勤督”一体化平台,实现了路况态势实时呈现、警力资源即时调配、警情事件快速处置;建立完善“数据分析-研判会商-行动决策-结果反馈”工作机制,以数据反哺一线实战,提升了精准精细管控水平。
集中警力强势打击。不间断开展专项整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9万余起。联合多部门开展移动污染源整治大会战,查处遗洒飘散载运物、改装改型、货车超载等违法行为,其中“百吨王”3427起。
彻查整改隐患路段。落实“重点排查、专家论证、部门联动、群众参与、政府督办”五项机制,共排查确定市级挂牌督办隐患路段16处,全部完成整改。完成14条新改扩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移交工作,参与原山大道-鲁泰大道等5座立交桥及人民路、华光路东延工程交通安全设施设计,有效避免了道路“隐患增量”。
深挖潜力提速缓堵。完成中心城区重点路口交通信号设施智能化改造和交通组织优化,搭建了“五纵七横”区域绿波网,路段通行效率明显提高。配合有关部门实施智慧停车工程,增设停车泊位1.8万余个,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状况得到有效缓解。
聚力实战,提升基层警务效能
落实“1+N”勤务模式改革,深化“数字交警中队”建设,提升基层道路管控能力、服务群众能力。
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全市35个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全部建成数字警务室,山泉、白塔、高塘、凤凰4个交警中队达到省级示范中队创建标准,为全省数量最多。
充实基层管理力量。在乡镇进一步充实交警中队基层警力,在城区全市共组建10支铁骑队,提升了交通机动快处水平。为一线更新警车,配备各类警械装备、安全防护用品,实战保障进一步夯实。
增强基层核心战力。各交警中队数字警务室与大队指挥中心、支队实战中心上下联动,动态视频追踪、精准布控查缉,先后查处假牌套牌车和报废车705辆。
聚焦民生,提升交管服务质效
全方位实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打造车驾管“四办”服务品牌。全力打造“全流程网上办、全时空自助办、全环节快捷办、全覆盖就近办”的 “四办”服务模式,建成启用 “24小时交管业务自助服务区”提升业务网办率,“快捷办”登记服务站高效办理小微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增设号牌制作点,实行工作日午间不停休、周末安检业务审核延时等服务措施,满足了群众日常业务办理需求。
推行轻微交通事故“双线”处理。探索实行道路交通事故“线上远程处置+线下驻点服务”,实现了轻微事故定责、调解、定损、理赔 “线上线下一网通办”, 80%以上的事故实现现场理赔和当日处理,有力提升了群众满意度。在全市布建交通事故伤员救援点50个、交通事故专业救治医院14家,10个区县交通事故救助服务站全部达到三级等次,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率达100%。
监督管理,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打造“科技+制度+督查+问责”“四位一体”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全链条全方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以科技监管堵漏洞。支队成立执法监督管理中心,建设大数据执法监督管理融合平台,实现了 “全覆盖”监管。各大队普遍建设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以“大数据+智慧监督”手段有效规范了执法办案流程。
以制度保障促规范。围绕勤务执法、交通事故处理、车驾管等执法岗位,规范关键环节执法流程,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让群众从每一起案件的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以机制优化提效能。进一步提高涉车、涉证类交通案件办理效率,对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案件办结时间缩短至一小时,醉驾案件结案时间缩短至7天。成立“案件专业侦查队”,加大非法“带路”“带车”行为的打击力度。
多元融合,提升交通共治能力
坚持“社会共同参与、部门协同共治、行业自觉落实”工作思路,积极推动交通安全“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
源头破解重点难点。在全市各镇办建设标准劝导站126处,建成率达203%。探索实行“一镇办一专班”、“一村居一协管”工作模式,进一步强化了农村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
“零酒驾”活动纵深开展。联合多部门推进活动“示范点建设个性化、创建活动社会化、严管严治精准化、协同共治常态化、创建活动规范化”,在全市再确立“零酒驾”创建示范点106处,向纪检部门、文明办抄告酒醉驾人员5699人,713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全市涉酒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67.74%。
重点对象联动管控。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推动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走访运输企业2900余家,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5万余辆、重点驾驶人1.8万余人;督促检验重点车辆和报废车辆,“八类”重点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达100%。
主题宣传有声有色。联合相关部门开展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举办 “文明交通好司机”、“优秀文明交通志愿者”评选、“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等主题活动;利用“淄博交警”微博、头条号、抖音号新平台,常态化发布交管工作动态、安全预警信息,在各类媒体发稿3600余篇(次),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351起、终生禁驾人员20名,形成了浓厚的交通安全警示教育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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