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2021年1月19日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5日在张店举行,会期3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并讨论中共淄博市委书记江敦涛讲话;听取并审议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提案工作报告;列席淄博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淄博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及其他相关报告,讨论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举行大会选举;审议通过政协淄博市委员会2021年协商工作计划和政协第十二届淄博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等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