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二十八批)涉及淄博市有关情况
9月2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信访件中涉及淄博市33件。
本批交办我市的信访件,共涉及10个区县,其中,张店区4件,淄川区5件,博山区3件,周村区3件,临淄区5件,桓台县2件,高青县3件,沂源县2件,高新区3件,经开区5件;共涉及环境问题33个,其中水污染问题2个,大气污染问题12个,土壤污染问题5个,生态破坏问题6个,噪声污染问题2个,其他污染问题6件。
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相关区县及市直部门办理。按照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截至9月23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省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涉及淄博市累计544件。其中张店区48件,淄川区159件,博山区55件,周村区83件,临淄区73件,桓台县59件,高青县12件,沂源县39件,高新区25件,经开区41件,文昌湖区10件;共涉及环境问题544个,其中水污染问题73个,大气污染问题190个,土壤污染问题96个,生态破坏问题100个,噪声污染问题46个,辐射污染问题1个,其他污染问题39个。
编 辑:李鹏 张鹏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杨剑
编 审: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