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钱一定别忘了领!12月31日截止!
快到年底了,
市社保中心温馨提醒符合条件的人员,
千万别忘了申领失业补助金,
申请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具体申领条件、申领方式,
待遇标准等大家关注的问题都在这,
申领条件
待遇标准
申领方式
3、线下渠道:符合领取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可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至失业前最后一次参保所在区县(市属参保的按企业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
申领期限
温馨提醒
1、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2、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政策及经办咨询电话:
全市 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