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明确自取、外卖订餐服务要求
根据3月21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的《关于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
现就做好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相关要求如下:
1.在经营场所入口处设立外带、外卖取餐台,设置“一米线”,积极推行“无接触”式取餐;
2.对外卖骑手及取餐人员进行“测温、查验双码、戴口罩”防控监督管理,禁止健康码、行程码异常、有发热症状人员入内;
3.餐饮服务提供者需使用“外卖封签”,对外卖餐品的外包装进行封口和粘贴,采购使用食品包装用塑料袋(盒),索证索票要齐全;
4.加大对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登记,及时清理库存食品原料,严禁使用腐败、变质、超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5.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测量体温,上岗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
对不听劝阻的单位,将严格按照区指挥部下发的“23种违法违规行为”及明确的法律法规,根据情节及影响采取停业整顿、公开曝光、行政处罚等措施从严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