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淄区发布首批
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公告
按照《临淄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淄政办字〔2022〕1号文件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有关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2〕1 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经临淄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1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临淄区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至65周岁)等群体。(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2年临淄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一览表》1.报名材料:《2022年临淄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2,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3.报名地点:临淄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附件3)。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由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所在的村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其所在的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乡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本公告由临淄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3-7161919
附件3:2022年临淄区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临淄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7日
来源:临淄人社、鲁中晨报
编辑:韩霞
责任编辑:李冠群
编审:牛长辉 董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