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多部门全力出击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6月23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张荣文就“12345市长在线”市民投诉事项受理和办理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市政府市民投诉中心主任赵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车新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李继承,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刘军,回答现场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市人社局
问:通过市民投诉热线,我们了解到,这个问题的投诉量近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能介绍一下你们的具体做法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车新鹏同志答:可以。去年以来,为保障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我们打出来一套“组合拳”。
一是强化协作配合。人社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在日常监管中,我们充分发挥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改、公安、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依法履职、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资支付工作。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提级办理、联合办案,提升质效。对未履行工资支付有关制度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通报批评,给予信用扣分。针对春节前务工人员集中返乡关键节点,实行工作专班集中办公,每周对区县、部门线索办理情况进行通报,累计对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区县部门负责人开展约谈20余次,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有关项目负责人约谈40余次,上门走访对接协议银行行长10次,开展联合检查执法49次。通过层层传导压力,推进达成共识,实现质效双赢。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市工程建设领域用工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根治欠薪工作十项举措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了落实项目监管全覆盖、加大信息化精准化监管力度、确保人工费用按时足额拨付、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实行曝光、约谈、通报和考核问责制度五个方面十项举措,进一步压实部门分工负责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责任。
三是注重源头预防。通过大数据应用分析,将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承包企业、农民工、银行等各方信息互联互通,高标准推进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合同价400万以上在建项目实名制管理及工资发放情况全过程监管。截至18日,我市开工在建项目461个,实名制录入农民工27.2万余人,实现平台代发工资57万人次,金额超57.5亿元,实名制更新率98.17%。依托市人社局开发的“社保主体画像系统欠薪预警平台”对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预警预测。对预警信息,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及时介入处置。对于发生重大违法行为的用人单位或施工项目,实行联合约谈机制,今年以来,联合约谈18人次。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大力推行扫码投诉快速办结机制,劳动者维权只需手机扫一扫维权码,不需注册,填写必要信息便可投诉维权,实现第一时间查处。通过电视广播、走进工地网络直播、局网站飘窗、“淄博人社”微信公众号、企业网站进行全方位多形式专题宣传,在全市570多家建筑工地公示二维码。2020年4月,与市总工会开展“职工扫码维权百日行动”。落实快速查处机制,将一般和轻微违法行为办结时限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完成,比法定60个工作日的期限大大提前。对案件线索,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通过联动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联动处理,确保了投诉举报信息能及时得到处理,实现劳动维权“一网通办”的要求。建立扫码投诉案件工作专班,人社、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94人实时在线,一码受理、自动流转、部门联动,保证投诉件件有回音,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扫码平台自2020年3月5日上线至今,接收投诉举报线索共计1569条,办结满意率97%。责令用人单位补发工资4081.69万元。扫码投诉占投诉总量的38.6%,已成为我市劳动投诉维权重要渠道。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立足部门职责,认真贯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抓落实求实效,建机制立长远,全力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用工氛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问:在此次市民投诉中,房地产行业暴露出的问题较多,针对这方面问题,请问住建局是否制定相应对策来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级调研员李继承同志答:的确是这样,在住建局承办的投诉事项中,房地产相关问题共有20件,数量较多。针对此类问题,我们聚焦房地产市场、历史遗留问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物业管理等突出问题,深入挖掘问题根源,扭住问题症结,从根本上发力,建立了一系列的有力机制。
一是局党组召开房地产市场专题会,分析同类问题,细致剖析案例,深入查找原因,研究解决方案。二是我们加快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若干措施》,从源头管控、过程监管、市场秩序整治、监督考核等方面,重点整治不按规划许可开发建设、违规销售、虚假宣传、消费欺诈、延期交房、违规交房、延期办证等突出问题。以有效解决房地产市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加快推进《淄博市商品房现售备案管理办法》《淄博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实施细则》制定出台,聚焦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易发问题和市场监管薄弱环节整治,消除矛盾和隐患土壤。四是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质量首要责任,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着手制定《房地产全装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效解决装修质量问题突出、实物与样板间不符等问题。着手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投诉信用惩戒管理办法》,对工程质量问题突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等责任主体依法处理,并实施信用惩戒。五是着手制定《关于进一步化解全市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处置,计划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六是针对物业管理存在各类的问题,深挖根源,有的放矢进行整改。深化“红色物业”品牌建设,加强物业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全力推进《淄博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制定出台。
下一步,淄博市住建局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认真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各类问题发生,确保建设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市市场监管局
问:从刚才通报情况看,近年来,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投诉举报呈现快速增长态势,市场监管部门在提升维权效能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刘军同志答: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消费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越来越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也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肩负消费维权职责的部门之一,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消费维权工作,立足职能作用优化消费环境,提升维权效能和群众满意率,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接诉即办”、快速回应机制,实现24小时快速回应。完善首接负责、接诉即转、24小时备勤、领导带班、信息通报、严格奖惩以及节假日值班值守等制度,实现投诉举报即时向承办机构分送、24小时内回应投诉人收到投诉、由谁承办、将依法处理等信息,有效消除消费者投诉后的焦急等待心态;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依法依规调解处理消费纠纷,加强投诉处理效能评估评价和定期督查通报,力争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100%满意,不断提升投诉的办结效率。今年以来,全系统共处理投诉举报1.84万件,24小时回应率、按时办结率达100%,投诉办理结果满意率达90%以上。
二是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全域创建,打造“放心消费在淄博”品牌。召开了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启动仪式和工作推进会议,引导35万户与群众生活消费相关的市场主体全部参与创建,截止目前已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275家;引导创建单位主动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提升商品和服务质量,年内培育线下无理由退货单位2000家,助力放心消费;在具备条件的近800处集中交易场所,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最大程度实现“小纠纷不出柜台,中纠纷不出商场,大纠纷不出商圈”;深入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工作,倒逼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化解消费纠纷,推动消费纠纷和解。
三是深入实施“服务走在监管前市场主体大走访”和“市场监管在身边贴心惠民办十事”活动。通过开展市场监管业务知识宣讲、食品安全快检检测、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安心乘梯”守护等工作,解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和困难。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聚焦重点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围绕消费维权热点痛点问题,大力整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乱象,部署开展了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和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等,今年以来查办各类案件1403件,罚没966.26万元,形成有效震慑,倒逼经营者自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