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坚持风险防控为主 依法处置非法集资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武敏
1月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同志介绍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非法集资诱惑性较强,往往是地下隐蔽式发展,很多老百姓上当受骗。近年来,我市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群众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了群众的风险防范意识。据了解,在淄博新闻综合频道《淄博新闻》播出前黄金时段,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小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发布风险提示和宣传作品500余条,点击量达7万余次。在全市860余台公交车车载电视播放宣传视频,部分公交车车体内外制作喷绘宣传标语,同一时间可覆盖市民群众约1.2万人。针对非法集资易发人群和高发领域,开展进社区、进家庭、进农村等“七进”常态化宣传教育,推送公益短信共900余万条。一系列措施加强了舆论引导,在宣传教育上下了实功。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颁布实施后,为推动条例落地施行,进一步明确受理线索、初步核实、分类移交、联合执法、行政处置等流程环节,在全省率先形成处置非法集资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现场联合执法流程图,推行现场行政执法人员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张店区先行先试、成功处置全省首例非法集资行政处罚案件。修订出台的《淄博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调动群众参与防范非法集资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市共发放举报奖励25笔,累计发放奖金1.22万元,为发现线索打下了良好基础。
近年来,全市新发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数量、涉案金额、涉及人数连续三年保持“三下降”态势,切实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金融生态品质得到有效提升。